相关文章
友情链接

杭州一涉案金额高达4200万元的租车…

新华网杭州5月2日电(记者裘立华)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日开庭审理了斯轶非特大汽车租赁诈骗案。此案涉案车辆达到243辆,金额超过4200万元,曾被浙江省公安厅列为2011年度十大经济犯罪案件之一。

公诉机关诉称,2009年8月到2010年12月期间,被告人斯轶非先后通过与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及个人签订租赁合同、有偿借用合同等方式,陆续从多家汽车租赁公司租赁汽车或从其他个人手中租借车辆共计243辆,价值4200余万元。

之后,被告人斯轶非谎称自己是浙江省公安厅或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,以手上有一批公安机关暂扣的走私车辆、法院罚没车辆、银行抵债车辆等需要处理为由,将租赁车辆低价转卖给他人,得款1960余万元。斯轶非将所得款项用于支付汽车租赁费1350余万元,购买新车480余万元、个人挥霍等。

另外,公诉机关诉称,被告人斯轶非为骗取更多购车人的资金,在低价销售过程中,在一次低价变卖后,又以受贿办理过户等理由,将车收回后再次低价转卖给他人,造成一车多卖。案发后,公安机关追回及租赁公司、个人拿回车辆共计232辆。

法院将择日宣判。